协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4:48:46 编辑:admin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我省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我局起草了《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建立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是今年我省医疗保障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因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已往后延迟,鉴于文件起草过程中已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意见,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确保改革工作如期推进,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4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jsybyljg@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药品阳光采购征求意见”。
2.收件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0号楼江苏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邮编210004。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阳光采购征求意见”。
三、联系人及电话
价格招采处 张静,025-83290268。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附件:
1.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来源:江苏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