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品流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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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职能 

南京药品流通行业协会职能

协会性质: 南京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由南京市药品批发企业、医药物流配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等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协会宗旨: 南京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企业、发展行业。

协会职能: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合理要求,发挥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为促进医药商品流通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需要,推进南京市医药商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协会业务范围:

(一)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医药流通领域的主要法规和条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诚信体系,加强行业的自律和监督,对行业中违法企业提出处置建议;

(二)开展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

(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行业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和行业各项标准,对医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建议,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当好参谋;

(五)对南京市药品流通企业进行服务、组织、指导和协调,维护行业利益,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行业职工上岗培训、技能培训和职称考前培训,制订行业的技术和服务标准;

(八)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建立行业诚信服务体系,推进诚信服务档案建设,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工作,塑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南京医药商业行业新形象;

(九)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国内、外考察和交流活动,促进医药商业经济的发展;

(十)吸纳新会员,扩大覆盖面,增加代表性;

(十一)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