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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14:42:05    编辑:admin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苏中医综合〔2017〕70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中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增强全省中医药系统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建设“健康江苏”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省中医药局决定于2017-2020年组织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张小凡,电话:025-83620508。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办发〔2016〕37号)、《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国中医药办发〔2016〕43号),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苏政办发〔2017〕48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苏发改社会发〔2017〕4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以彰显和弘扬江苏中医药文化特色为重点,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多层面、多举措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传授与保护、传播与交流,努力将传承中医药文化与体现时代特征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对外合作的促进作用,为推动江苏中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建设健康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促进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及推广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管理力量进一步增强,管理机构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成熟;中医药文化研究不断深入,成果更加丰硕;中医药文化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长效发展,活动形式更加多样,科普作品更加丰富,惠民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领域进一步拓展,高层次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快完善,江苏中医药社会影响力、国际传播推广力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强省底蕴更加凸显。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工作管理力量。省中医药局组织相关在宁中医单位设立中医药文化发展执行机构,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具体负责省中医药局中医药文化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的执行与落实。全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中医药文化职能管理科室,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高层次中医药文化人才。完善省级中医药文化专家库建设,2020年前选拔省级中医药文化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0人。加强专家库成员学习培训,争取更多专家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鼓励与支持中医药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培养中医药文化研究、传承与传播专门人才。

2.强化中医药文化专题培训。坚持每年举办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对全省中医药单位中医药文化工作者进行轮训并授予继续教育学分,原则上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20人次,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文化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水平。

3.充实各级中医药文化巡讲专家队伍。各设区市、县(市、区)建立完善当地中医药文化巡讲专家队伍,已经建立的,要遴选优秀专家充实队伍力量;尚未建立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到2020年,全省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力量进一步壮大,形成一支业务能力强、深受百姓欢迎的中医药文化巡讲队伍。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保护

1. 深化中医药文化理论研究。结合江苏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征,调动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院校、学术组织等的积极性,深入研究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阐释中医药文化价值理念,为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实践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及支撑。在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中,研究设立中医药文化专项课题,努力产出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高水平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

2.推进江苏省中医学术流派研究。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学术组织的优势,系统搜集整理我省中医学术流派的相关文献、影像、实物资料,研究江苏中医历史发展背景、流派历史渊源、文化传承脉络、临证经验、医案医话等,努力反映江苏中医药文化和学术发展的全貌。做好中医药典籍整理和保护工作。

3. 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力度,鼓励与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医药文化项目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加强社会宣传,展现江苏中医药文化底蕴与魅力。

4.开展中医药文化专题调研。加强省内外学习交流,了解中医药文化建设最新进展,学习借鉴先进省市中医药文化建设有益经验,推动我省工作开展。

(四)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

1.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常态化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省市县联动,集中向广大群众提供主题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中医药文化服务,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和支持各地利用世界传统医药日等契机,举办具有当地特色的中医药文化节、中医健康义诊等活动,使中医药知识得到更大范围的宣传推广,中医药健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开展“岐黄校园行”活动。加强学生群体中医药知识科普教育,积极组织中医药专家走进校园,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效果突出的中医药科普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识中医药、了解中医药、热爱中医药。针对教师群体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帮助教师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省级活动主要由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承办。各设区市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场次。

3.坚持开展中医药健康巡讲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巡讲专家队伍的优势,坚持每年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健康巡讲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走进乡村、社区、家庭、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为大众宣传讲授中医药知识。原则上每年全省举办中医药健康讲座不少于1000场次。鼓励各地借助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开设中医药健康讲座专栏,扩大受众覆盖面,提升巡讲活动效果。

4、组织开展中医药进边防活动。联合武警江苏省边防总队组织开展中医药进边防活动,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发挥警地优质医疗资源的作用,组织中医药专家、武警医务人员走进军营、警营,利用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官兵健康服务。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相关活动,把中医药进边防活动推向深入。

5.丰富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加强中医药历史、学术传承、人物传记、流派发展、科普知识等题材作品的研究创作,充分运用图书、影视、动漫、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推出更多权威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学术价值、实用价值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价值理念。各设区市每年推出中医药文化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种。

6.促进中医药家庭小药箱进万家。鼓励中医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合作,生产方便实用的中医药家庭小药箱(内含常用中药产品、简易中医保健小工具等),免费发放,使市民在中医药文化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促进相关公共场合配备中医药便民药箱,如急救药物、夏季防暑药品等。

(五)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水平提升

各中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中医院在中医药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内涵和文化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让广大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感受中医药文化正能量。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管理和指导。各地要结合健康服务业、健康旅游等新业态发展趋势,充分挖掘、调动、整合各类有利资源,完善和拓展基地功能,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手段和方法,突出中医药文化主题和特色,进一步提升基地建设发展水平。2020年前,争创国家级基地1个,新增省级基地3个。

(七)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1.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发挥江苏中医药和旅游资源的优势,推动中医药和旅游资源有效结合,推出具有江苏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重点推出中医药养生、保健及自然生态体验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2.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整合中医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旅游等企事业单位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为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和基地打好基础。2020年前,争创国家级示范区不少于1个,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个;建设省级基地不少于10个。

(八)加快中医药现代传播与交流

1. 扩大中医药社会宣传。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与省级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宣传中医药政策方针和发展成就。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丰富中医药文化推广方式,传播中医药健康知识文化知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效率和宣传水平,扩大江苏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打造高层次中医药文化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巩固和深化与已建立合作关系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文化合作交流,继续拓展中医药文化国际合作交流的领域、范围和渠道,提升合作层次,丰富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形式和内容,提高中医药文化国际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行动计划是中医药文化战线积极推动“健康江苏”建设、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落实行动计划纳入中医药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按照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立足实践,务求工作实效。文化工作以人为本,要着眼于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文化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群众在中医药文化建设实践中受益。

(三)强化监督,推动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督评估机制,将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中医药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地各单位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评估的有效性,提升执行效益和效率。

(四)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中医药文化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加快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引导、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平台,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