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探讨
发布时间:2020-02-04 11:10:46 编辑:admin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全省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主动防控、精准防控、科学防控,防止疫情在商务活动期间跨地区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要遵循“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暂停审批、筹备或举办各类党政机关和市场化展会、涉外论坛等经贸活动及相关商务外事活动,取消或推迟相关外事会见安排,支持通过网上展览平台、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
二、对已经国家或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于2020年举办的党政机关展会活动,原则上应推迟到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后再行举办。
三、做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安排调整本地区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计划,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对于已获批出访的团组,原则上应推迟出访时间,暂缓出访;确有必要出访的,应向审批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厅局级团组向省外办报备。对于未获批的团组,暂停申报、受理、审批所有一般性任务团组,直至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如有重要境外展会等特殊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组织出访。对于获批在疫情期间执行出访任务的团组,要按照“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团组人员出境前的防疫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带病出境;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团组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注意日常防护;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在外情况。
四、建立重点展会组展情况监测机制,制定下发疫情期间展会工作指引,由我厅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组展企业每日上报组展和参展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商务局做好对本地区企业参展情况的监测工作,执行“零报告”。
各市、各部门、各省属集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高度,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要求,主动作为,切实工作,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到实处。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1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