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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基本医保”将合并

发布时间:2013-11-07 13:44:03    编辑:admin

 

近日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合并,年内“三大基本医保”的管理有望实现统一。

  目前,我国三大医保制度间既有交叉也有断裂,存在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投入、管理上互相掣肘等问题。为了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目前“大部制”改革推进过程中,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三个医保制度筹资水平不同,怎么统一?由谁统一?目前尚无定论。

  人社部门在医保管理经验、医保基金规模上具有优势。对此,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医疗保障是否有效的评价标准不在于基金是否平衡,而在于参保者是否公平可及的利用医疗服务。如果单纯强调医保控费,片面强调医保基金平衡,将可能造成医院接收医保病人越多,承担的医保结算损失越大,医院可能推诿医保病人,医保机构与医院间的博弈直接导致参保人员就医困难。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医疗保障由卫生部门管理,“一手托两家”,既当“会计”又当“出纳”,不利于监督。

公众可能更关心合并后医保报销比例的变化。对此,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延中主任认为,“三大医保”合并管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个人账户是否取消、筹资水平等政策还在讨论过程中。他认为,整合“三大基本医保”不应是简单的部门合并,制度衔接更为重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筹资水平高,另两种医保筹资水平低,合并后医保待遇上不应有差异。

            ——中国科技网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