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4-04-30 09:20:53 编辑:admin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江苏省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旨在于《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一批改善中医药服务举措,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全面提升我省中医药服务水平。
《方案》明确,提升中医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中医医院结合本地区疾病谱,围绕发病率高、就诊需求大、受益人群广、中医药有优势的重大疾病和常见疾病,开设中医专病门诊,发挥特色优势。持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中心建设,完善急危重症患者多学科协作救治机制,突出中医药在急危重症救治中的作用。
提升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置,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独立的老年病科,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高老年病多病共治能力,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强化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围绕优势病种开设儿科专病门诊,以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为主攻方向,总结临床经验,优化诊疗方案。
提升“防治康”一体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医院特别是县级中医医院应加强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20+X”推广计划。推广应用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探索体检+治未病干预试点。三级中医医院应全部设置康复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应达到80%。鼓励开展中医护理门诊,加强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
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县域中医重点专科。到2025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三级标准中医馆数量占比达50%、四级标准达30%、五级标准达20%。统筹省内优质资源“组团帮扶”支援薄弱中医医院,开展针对苏北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的对口帮扶工作,推动“南北合作”。
提升中医药服务延伸扩容能力和水平。推进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医病案书写管理,规范执行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鼓励开展中西医联合门诊,支持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临床科室会诊、查房、重症病人抢救等。中医医疗机构应积极为患者提供个性化中药服务,按医师处方提供丸、散、膏以及复方颗粒等剂型服务。
提升中医药发展环境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提高中医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的执业意识和能力。加强行风建设,用好《古代医家论医德医风医道》读本、“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短视频等资源,牢记“悬壶济世”的社会责任感,传承“大医精诚”的传统医德医风医道,弘扬江苏中医药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优良传统。
《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和做好指导宣传。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机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举措。同时,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对照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各项举措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在各设区市、各医疗机构总结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对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宣传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
-来源:《江苏中医药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