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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全国医药集采机构工作会,释放了这些信息

发布时间:2022-04-13 21:46:45    编辑:admin

近日,国家医保局召开首次全国医药集采机构工作会,研究部署集采平台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金甫强调,要充分认识平台建设对支撑医药集采改革、探索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专业经办服务的重要意义,围绕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总体目标,持续提升完善交易支撑、线上结算、监测监管、公共服务等功能,重点抓好提升网采率和集采率、规范挂网规则、推广线上结算、强化监测监管、参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信息系统和创建示范平台等工作。



据了解,省级集采平台承担本省医药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是医药产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采平台通过对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实现对网上采购及供货等行为的动态监控,旨在为各级医药机构提供安全、适宜、价格合理的医药产品,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目前,各省份均已建成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主要职能为集中采购、数据管理、决策支持、监管协助、业务咨询、信息跟踪、投诉调查和科学研究等。除此之外,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积极创新,增加机构职能,补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短板,实现从“招采中心”到“价采中心”转型重塑。

据统计,各省级集采机构按照职能管辖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省级医疗保障局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医药采购平台由集采机构单独建设,此类情况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共15个省份;二是由省医疗保障局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部门共建集采机构,将采购平台统一搭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此类情况包括山东、湖北、陕西等16个省份;三是由省级国有企业负责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药集中采购工作,包括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和重庆药品交易所。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在全国创建一批功能完善、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社会满意的医药集中采购示范平台,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到“十四五”末期,全面建成以业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为核心的医药集中采购经办制度体系,集中采购平台运行更加有序、便捷、高效,医药价格治理水平和集中采购专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来源:《中国医药保险》微信公众号202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