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05-05 11:07:32 编辑:admin
习近平总书记3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指出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对当前和下一步抗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周密部署,充分体现了一以贯之的人民情怀。全国医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这个“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众志成城,全力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明确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总目标,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更多群众被感染,尽最大可能挽救更多患者生命”。全国医保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第一时间出台实施“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有力支持疫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夺取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贡献了医保力量。
“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治疗无忧。有力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救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异地就医不执行转外就医待遇调减政策,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事后清算。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支付范围,将一批新建或临时征用的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医院临时纳入医保定点。
特殊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救治不愁。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救治,累计预拨专项资金200亿元,结算费用29.7亿元。及时结算医保费用,单列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预算,不占用医院当年总额预算指标。涉疫医保管理服务事项“急事急办”,防疫药品和医用耗材开通绿色通道,生产企业可随时挂网、医疗机构可先采购后备案。
优化经办服务协助阻断疫情传播。创新经办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常规事项“不见面办”,非紧急事项延期办,减少办理医保业务的人员流动聚集。做好经办场所防疫工作,确保业务“放心办”。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在线医保结算;实施长处方政策,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创新配送方式,减少患者在医院的聚集频率。
阶段性减征保费帮助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指导地方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累计为全国975万家参保单位阶段性减征1650亿元,有力支持复工复产。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最长可延期缓缴医保费6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多措并举,接续助力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针对近期疫情流行范围广、规模性疫情与散发疫情交织、外溢病例及续发疫情多发的严峻态势,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国医保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医保创新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作用,在慎终如始落实“两个确保”救治政策、提供“五个办”经办服务基础上,不断抓实抓细医保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助力以最小成本争取最大防控成果。
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推动构筑免疫长城支持人口有序流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疫苗研发。疫情之初,我国就平行推进五大技术路线疫苗研发。2021年,疫苗研发突破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启动全球最大规模疫苗接种计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规定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各级医保部门特事特办,迅速筹集并预拨疫苗采购资金,及时结算接种费用,让企业放心生产、采购机构放心采购、接种机构放心接种。截至4月5日,全国累计接种疫苗近33亿剂,超过12.4亿人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占总人口近九成,接种规模和速度均超过其他国家。
综合运用价格管理、集采等手段降低价格,持续减轻各方常态防疫经济负担。依据成本变动与疫苗企业开展多轮价格磋商,首轮就将灭活疫苗采购价格降至低于企业供给国际价格,后又推动企业多次降价。近期,国家医保局再次与企业谈判磋商降价。此外,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生产能力强、供应量大的疫苗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免费提供疫苗数亿剂。指导地方联盟集采核酸、抗原检测试剂及耗材,持续降低检测成本。明确免收核酸检测挂号费、抗原检测门诊诊查费。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时同步谈判降低药价。
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助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疫情防控舆论氛围。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保系统上下联动,统筹线上线下,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报道各地医保部门联防联控措施成效,助力凝聚全社会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持续加大医保抗疫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听得懂、看得到、信得过,努力解除群众的救治担忧、接种担忧、防疫担忧。统筹做好药品目录动态调整、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打击欺诈骗保等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党和政府带来的医保惠民政策。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患者救治费用保障、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以及新冠治疗药品、抗原检测及疫苗价格等话题,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防止歪曲误读,助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化危为机,乘势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提质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全国医保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将世纪疫情冲击转化为推动医保改革发展的动力和机遇,将应对疫情冲击的超常规保障和服务手段逐步转为常态惠民政策。
将基金平衡压力转化为提高基金效益的动力,同步降低群众负担。持续挤压虚高药耗价格水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持续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推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叠加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净化行业生态,助力理顺补偿激励机制。夯实基层首诊政策基础,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将疫情期间超常规服务措施逐步转入常态,持续优化群众医保服务体验。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医保持码结算。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明确支付政策、价格政策,探索将互联网医院纳入支付范围,推动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持续优化跨省费用直接结算,支持人口有序流动。推动“非接触式”办理常态化,加快“互联网+”医保发展,推动服务向群众身边下沉,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适老化,初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集成办”。
将疫情经济冲击转化为医保稳经济动力,持续提高医保惠民成效。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便捷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优化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实现网上办、跨省办,减少群众跑腿。稳定保障预期,减少群众医疗预防性储蓄,帮助稳消费。支持社会办医,政府办、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一视同仁。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吸引护理及相关产业投资。
疫情防控中,医保系统党员干部识大体、顾大局,始终把牢医保部门不仅是民生部门更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充分发挥抗疫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以平凡的坚守投身不平凡的战斗,全面压实“四方责任”,除自觉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确保医保防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外,更冲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复工复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初心使命,彰显了医保力量和责任担当。
两年多来,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证明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充分验证了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支撑作用。全国医保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动员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信心,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细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丰富和发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保策略,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答优答好医保高质量发展“必答题”、疫情防控“加试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