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04 19:31:16 编辑:admin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按照《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苏卫药政【2012】14号)要求,针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和价格低廉的一类短缺药品,建立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保障供应。根据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商秩【2013】515号《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短缺药品供应承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南京市将遴选一家企业作为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
协会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